

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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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信厅将组织2025年新技术新产品(含首批次新材料)认定申报工作,申报系统于2025年5月25日至6月2日期间开放,时间紧,请各意向申报企业做好材料准备工作。
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单位:
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生产所需的场所设施和人才支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2022年6月1日之后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且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严重失信记录
(二)申报的技术产品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科技伦理规范的相关要求,符合省产业发展导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技术成熟,产品质量可靠,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市场前景。
2.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有行业特殊管理要求的,必须通过国家或省行业管理部门审批。
3.应在基础原理、核心技术、产品功能等方面具备创新性,需完成样机(样品)试制或技术试用并已形成销售,质量可靠。
4.申报首批次新材料另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和省新材料产业发展方向,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要求,或2022年6月1日之后通过省级及以上工信部门新材料相关重大攻关项目验收。
(2)产品的理化、环境适应性、安全等相关技术性能指标通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其授权部门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获CMA或CNAS资质)检测。上述检测机构资质不能盖的可提供用户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或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出具的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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