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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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技术先进型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苏科区成发〔2025〕154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详见附件2),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六条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
(二)2022年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至2025年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1.符合《认定办法》和《增补通知》及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登录“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点击进入“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我要办理-企业申报-新建申报材料”,按系统要求填写《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所属地区科技主管部门。
2.企业通过“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生成并打印《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省通知附件1)。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一致(若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书写,须逐项提供中文翻译材料),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装订成册,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同时,将全部申报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制作成数据光盘,并将扫描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压缩成rar或zip格式,上传至“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企业须认真检查纸质申报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数据光盘和上传至“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中的内容一致。
(二)材料报送
请申报单位于9月23日前将《202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至邮箱326581545@qq.com,并于2025年9月24日(周三)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材料数据光盘(一式两份)报送至浦口区科技局高新科。
附件1:附件1 市通知.pdf
附件2:省通知(苏科区成发〔2025]154号).docx
附件3:至2025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名单(南京市).docx
附件4:202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docx
附件5: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x
附件6: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服务贸易类)》增补入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认定范围的通知(苏科高发[2018]19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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