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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申报】苏州丨市工信局明确省、市两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要求
政策快讯

【开始申报】苏州丨市工信局明确省、市两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要求

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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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工信厅通知要求和市工信局年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5年省市两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请各地聚焦省“1650”产业体系、市“1030”产业体系,重点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和当地优势特色产业,按照《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省市两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组织推荐程序
(一)按照《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流程(2025年修订)》(苏工信创新〔2025〕272号)要求,组织申请企业编写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并进行真实性审核;
(二)按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初评方法(见省工信厅通知附件1),对申请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初评打分;
(三)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须在2024年10月24日之前获市级认定(以市级认定文件印发时间为准),择优推荐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初评得分高于65分(包含65分)的企业技术中心,对符合重点领域引导方向的优先推荐。
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择优推荐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初评得分高于60分(包含60分)的企业技术中心。
二、申报方式
(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指导推荐企业使用“企业法人”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在线办理,于2025年10月24日前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网址: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
(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指导推荐企业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选择项目申报-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项目,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于2025年10月30日前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
三、推荐要求
请各地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与佐证附件一致,确保申报材料没有缺漏,确保申报企业符合基本条件,确保初评分准确。
(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请各地于2025年10月25日前完成线上推荐提交操作,正式推荐行文朩誑神积侑送我局,并附线上系统自动生成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省工信厅通知附件2,补充完整信息后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抄送同级发改、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
(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请各地于2025年11月10日前完成线上推荐提交操作,正式推荐行文报送我局,并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省工信厅通知附件2),同时抄送同级发改、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
附件:省工信厅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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