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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启动|专精特新 “小巨人” 注意!第二批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可申报
政策快讯

申报启动|专精特新 “小巨人” 注意!第二批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可申报

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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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委办公厅《加快建设制造强省行动方案》(苏办发〔2023〕15号)要求,现开展第二批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制造业领航企业是指具备较强产业链整合和引领带动能力,在技术、标准、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强话语权和影响力,综合实力强的大企业(集团)。重点推荐各地龙头骨干企业和省“筑峰强链”重点培育企业库内的优质企业。各级工信部门要确保推荐质量,切实推荐一批能引领产业创新发展、企业品牌卓著、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参与遴选。。

二、工作程序

(一)申报企业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超5亿元且主营业务收入进入省内行业前3,符合《第二批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遴选标准》(附件1)。本着自愿申报原则,由企业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申报表、佐证材料(附件2)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二)各设区市工信局要对企业申报资料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可视情况开展实地审查。注意从企业发展情况和经营规模等方面,以及有无环保、质量、安全违法记录和债务违约、偷税漏税、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等进行审查,择优推荐本地行业排名领先的优质企业申报。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遴选标准,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和实地抽查,择优确定第二批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名单。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工信局指派专人负责,加强组织动员,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指导企业整理编制相关申请材料和佐证资料。
(二)请各设区市工信局于10月12日前,将推荐上报文件、企业纸质申报材料(附件2)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报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局。
(三)请各地建立健全省级领航企业运行监测机制,定期调度入选企业生产经营数据及经营情况,加强跟踪服务,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上面临的难点问题。

附件

1.第二批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遴选标准
2.第二批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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